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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与法律学院

日期:2021-01-08 15:11:53

法学专业

一、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 , 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 , 能够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仲裁机构、公证机构、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机构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规格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 受到法律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 , 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

1、 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

2、 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 ;

3、 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 ;

4、 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 ;

5、 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去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

6、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 , 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务工作能力。

二、学制、学位与学分要求

学制:本专业学制四年,学习年限3-6年。

学位: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学分要求:学生必须修满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140学分方能毕业。其中通识必修课43学分、通识选修课12学分,专业必修课55分、专业选修课30分。

三、主干课程

宪法学、法学导论、婚姻法与继承法、中国法制史、民法总论、刑法总论、国际公法、西方法律思想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分论等

四、就业方向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专门人才、也可从事律师工作。


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

一、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学生良好的现代政治思维素质,了解国家基本政治制度和政府的运作过程、治理方式,熟悉现代政务和行政管理技能,具有良好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可以胜任党政机关、新闻出版机构、企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政策研究或宣传工作,成为兼具政治理论素养与行政治理能力的复合应用型人才。

(二)规格要求

本专业培养的学生应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能力和素质:

1.系统掌握政治学与行政学的基础理论知识,尤其是中外政治思想与文化的核心知识,具备良好的现代政治思想素质。

2.了解中外政治制度及当代中国政府的运作过程及其治理方式,熟悉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

3.培养广阔的政治视野,运用政治学及行政学科的相关治理理论,预测分析当代中国政治发展走向及相关热点问题。

4.熟悉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及行政工作流程,具备公文写作、电子办公等基础应用能力。

5.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质、较强的理论分析能力、心理应急抗压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6.具备熟练应用现代政治科学与行政学有关理论与方法进行调查研究、政策分析、设计解决问题方案的基本能力。

7.具有良好的从事政治学与行政学教育和研究工作的能力和素质。

二、学制、学位与学分要求

本专业学制4年。修业年限3-6年。完成本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修满140学分,考核合格,准予毕业并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三、主干课程

政治学原理、法学概论、社会学、行政学概、逻辑学、管理学原理、公共政策学、西方政治思想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政府经济学等

四、就业方向

本专业是培养具有现代行政管理理念,政治、法律教育专业特长,一专多能、高素质、适应能力较强的行政人才。毕业生可从事党政机关、中小学教育、宣传教育工作、行政管理、团干部等工作。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一、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素质、职业素质,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具备哲学、法学、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和教育学等多学科基本理论知识,具备初级(高等)中学思想政治教育教学技能、科学研究能力的思想政治教师以及具备相关教育机构管理技能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规格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受到教学技能和科研写作等方面的基本技能训练,具备从事思想政治学科的教学与科研以及教育教学管理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法学、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与发展动态;

2.掌握马克思主义关于正确分析社会问题和思想问题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具有分析和解决有关问题的初步能力;

3.了解党和国家关于宣传、教育、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基本方针、政策与法规;

4.掌握本专业及相近专业的文献检索、资料查阅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5.具有宽厚的文化修养和良好的审美修养,有科学的思维方式和创新精神;

6.具备在中等学校进行课堂教学、班主任工作、组织课外活动、从事教育研究及教学管理的能力。

二、学制、学位与学分要求

本专业学制四年,学习年限3-6年;毕业时授予法学学士学位;学生需修满150学分,方可毕业。

    三、主干课程

    毛泽东思想概论、法学概论、逻辑学、伦理学、政治学原理、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政治经济学、教师职业道德概论、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等

    四、就业方向

      本专业是培养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和政治、法律教育专业特长,一专多能、高素质、适应能力较强的基础教育人才。毕业生可从事中小学教育、宣传教育工作,也可行政管理、团干部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