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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
学前教育专业
一、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文化素养和艺术素养,专业基础知识扎实,专业基本技能全面,实践能力强,胜任各类学前教育机构、相关机构以及各种教育服务工作的学前教育应用型人才。
(二)规格要求
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理解“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精髓,具有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人生观和高尚的道德品质。
2.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尊重幼儿生命、保护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具有坚定的教师职业信念和高尚的教师职业道德。
3.系统掌握学前教育专业基本理论,了解现、当代学前教育发展动态; 熟悉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学前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具备学前教育应具备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和艺术审美知识与素养。
4.具备观察分析幼儿行为、制定保教实施方案、组织幼儿开展各种教育活动的教育能力;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得相关信息的学前教育研究的基本方法,具备初步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5.具有幼儿教师必备的艺术修养、健康的审美观,掌握音乐、美术、舞蹈、创编等基本技能,能够满足幼儿教师艺术素养的基本要求。
6.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有关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
二、学制、学位与学分要求
本专业学制4年,学生可在4—6年内完成学业。
学生必须修满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 160学分方能毕业。其中通识必修课程 43学分,通识选修课程12学分,专业必修课程 75.5学分,专业选修课程28学分,教师教育必修课程2学分。
三、主干课程
教育学、学前儿童心理学、学前儿童卫生学、学前教育学、学前教育史、幼儿园游戏与指导、学前儿童健康教育、学前儿童语言教育、学前儿童数学教育、学前儿童科学教育等
四、就业方向
各类幼儿园、早教机构、各种儿童教育机构、师资培训部门、教育行政部门。
小学教育专业
一、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本着“综合培养,发展专长,分段教学,全程实践”的培养模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基础知识、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和较高的教师职业道德素质,并具备一定的专长,具备能胜任小学教育、教学工作所需的基础知识和技能,能在小学以及基础教育的其他领域从事教育、教学和其他相关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规格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原理;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具有较好的共处能力;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和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
2.具有扎实的小学教育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艺术审美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素养。具有独立获取知识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具备较好的适应能力并具备从事本专业及相邻专业工作的基本能力和素质。
3.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得相关信息的方法;具有较强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4.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国防基本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方法,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有关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
5.掌握现代教育思想和科学教育理论,接受较严格的教育教学实践和教学技能的训练,具备从事小学教师职业的素质和教书育人的能力,初步掌握教育管理和教育教学的方法和手段。
二、学制、学位与学分要求
本专业学制4年,学生可在3—6年内完成学业。
学生必须修满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160学分方能毕业。其中通识必修课程42学分、通识选修课程12学分,专业必修课程75学分、专业选修课程28学分,教师教育类必修课2学分。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三、主干课程
汉语基础、中国现当代文学、简易微积分、概率与统计初步、小学数学基础理论、小学课程与教学论、小学语文教学论、教师口语、儿童文学概论、小学数学教学论等
四、就业方向
各类小学和基础教育的其他相关部门
应用心理学专业
一、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心理学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能在教育、心理咨询与辅导机构、社区从事教学、咨询与辅导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能在企事业单位等部门从事人事选拔、培训、考核等应用型人才;同时也为心理学科以及其他相关学科输送研究生生源。
(二)规格要求
1.掌握现代教育思想和教育理论,接受较严格的教育教学实践和教学技能的训练,具备从事教师职业的素质和教书育人的能力,初步掌握教育管理和教育教学的方法和手段。
2.具有扎实的心理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具有独立获取知识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具备较好的适应能力并具备从事本专业及相邻专业工作的基本能力和素质。能够从事与心理发展与教育、心理咨询与辅导(学校,家庭,社区,企业,医院,决策部门等)、人力资源管理等领域密切相关的工作。
3.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基本数据处理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得相关信息的方法;具有较强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二、学制、学位与学分要求
本专业学制4年,学生可在4—6年内完成学业。
学生必须修满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160学分方能毕业。其中通识必修课程43学分、通识选修课12学分,教师教育课程10学分(其中必修课2学分,选修课8学分),专业必修课程75学分、选修20学分。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理学士学位。
三、主干课程
普通心理学、基础心理统计、心理学史、实验心理学、生理心理学、发展心理学、教育心理学、社会心理学、认知心理学、心理咨询学等。
四、就业方向
中小学、各级各类心理教育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对应于两个专业方向:心理健康方向与人力资源管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