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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

日期:2021-01-08 15:32:54

会计学专业介绍

一、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为“应用型、创业型、创新型”,定位为应用会计方向,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系统的会计学知识、审计知识,具备会计核算与分析能力、审计能力及一定的财务管理能力,能在各类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会计师事务所等领域,从事会计、审计实务、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规格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原理;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具有较好的共处能力;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

      2.具有扎实的会计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艺术审美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素养。具有独立获取知识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具备较好的适应能力并具备从事本专业及相邻专业工作的基本能力和素质。

      3.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得相关信息的方法;具有较强的外语和会计信息系统应用能力;能熟练运用各种财务审计软件。

      4.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国防基本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方法,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有关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

      5.掌握现代会计学的理论体系,包括会计核算方法、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等,接受较严格的会计实践和会计技能的训练,具备从事机关、企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能力,初步掌握财务、会计管理的方法和手段。

      6. 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的基础理论、知识,初步具备一定的财务计划、财务分析、拟定财务会计工作制度的从业、创业能力。

学制、学位与学分要求

      本专业学制4年,学生可在3—6年内完成学业。

      学生必须修满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 160 学分方能毕业。其中公共必修课程 42 学分、专业必修课程 70 学分(包括实践环节18学分)、专业选修课程 48 学分。

      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一、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相关基础知识及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备较强的人力资源管理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能在各类机关、企事业等单位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应用型及创新创业型人才。

(二)规格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原理;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具有较好的共处能力;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

2.具有扎实的人力资源管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艺术审美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素养。具有独立获取知识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具备较好的适应能力,具备从事本专业即相邻专业工作的基本能力和素质。

3.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即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得相关信息的方法;具有较强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4.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国防基本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方法,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有关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

5.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经济学、管理学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相关方法及相关技能,具备分析和解决组织人力资源管理问题的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能力和技能

(1)掌握管理学、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的相关定性、定量分析方法

(3)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及领导的基本能力

(4)熟悉与人力资源管理有关的方针、政策及法规

(5)了解本学科理论前沿与发展动态

(6)掌握工作分析与工作设计、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选拔、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管理相关技能

(7)基本具备组织人力资源管理的综合能力

二、学制、学位与学分要求

1.学制:学制四年,学习年限3-6年。

2.总学分:学生必须修满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140学分方能毕业,其中公共必修课程43学分、专业必修课程55学分、专业选修课程30学分、通识选修课程12学分。

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三、主干课程

    高等数学、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统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规划、组织行为学等

     四、就业方向

   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包括:人力资源规划、人员招聘与测评、薪酬管理、绩效管理、员工培训、员工职业生涯管理、劳动关系管理以及其他管理工作。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介绍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具备现代公共事业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等方面基础知识以及应用这些知识的能力;能在教育、科研、文化、体育、卫生、环保、社会保险等公共事业单位的行政部门从事公共政策咨询、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文秘等相关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以及在非盈利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从事社会服务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主要培养学生具有扎实的公共事业管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具有独立获取知识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具备较好的适应能力,具备从事本专业即相邻专业工作的基本能力和素质;掌握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得相关信息的方法;具有较强的实践技能;培养具有公共事业管理实际工作的能力。

主要课程

      公共事业管理概论、高等数学、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管理学概论、行政管理学、公共关系学、组织行为学、行政法学、逻辑学、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国家公务员制度、社会保障概论、统计学、财政学、博弈论、战略管理、项目管理等。

      主要实践环节

      军事训练、专业素质拓展、专业实验、专业见习、专业实习、学年论文、毕业论文

学制

     实行学分制,学生可在3—6年内完成学业

授予学位

     管理学学士学位

毕业生适用范围

       毕业生能在教育、科研、文化、体育、卫生、环保、社会保险等公共事业单位的行政部门从事公共政策咨询、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文秘等相关工作;在非盈利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从事社会服务工作;在各种规模以上企业从事管理工作。


金融学专业介绍

一、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具备扎实的经济学与管理学基础,掌握金融学理论知识及现代货币、信用、银行、证券、风险管理与保险等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具备较强的金融管理、投资理财的实践和创新能力,能够在各类银行、保险、证券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投资机构、政府监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从事金融实务性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规格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原理;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具有较好的共处能力;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

      2.具有扎实的金融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艺术审美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素养。具有独立获取知识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具备较好的适应能力并具备从事本专业及相邻专业工作的基本能力和素质。

      3. 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国防基本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方法,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有关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

      4.掌握现代金融学的理论体系,接受较严格的金融实践和金融技能的训练,具备从事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能力,初步掌握财务、金融管理的方法和手段。

      5. 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的基础理论、知识,初步具备一定的现代货币、财务分析、信贷业务、投资理财的从业、创业能力。

二、学制、学位与学分要求

      本专业学制4年,学生可在3—6年内完成学业。

      学生必须修满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 160 学分方能毕业。其中公共必修课程 42 学分、专业必修课程 70 学分(包括实践环节18学分)、专业选修课程 48 学分。

      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