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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被省直机关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命名为“无烟单位”

日期:2021-02-06 20:17:10

近日,河南省省直机关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印发《关于命名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单位的通知》(豫直爱委〔2020〕7号),学院被命名为第一批“无烟单位”。

学院高度重视控烟工作,专门成立了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院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加快无烟校园建设的通知》,制定了《无烟校园管理规定》,在行政楼、教学楼、图书馆等校内各场所张贴禁烟标识;通过官网、微信、展板、宣传条幅等立体开展控烟知识宣传,安排专人不定期进行检查督导,切实增强学院师生的无烟意识,使禁烟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此次被命名为“无烟单位”是学院精神文明建设的又一项成果,学院将以此为契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深入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持续营造“无烟、清洁、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