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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某考生提出我院不公平录取情况的声明

日期:2020-05-17 11:15:50

      近日,某考生在微博中反应,遭遇不公平录取的情况,因该微博疑似删除,未能截图,特将内容摘录如下:“看到了最后北京大学对河南考生因分数过低不予录取的新闻,看到了河南省招生办以人为本为考生争取合法权益点赞,我弟弟遇到了类似不公平的录取方式,我弟弟想当警察第一志愿第一个报了河南司法警察职业学院,并同意调剂。高考分数228分过了河南省大专160分提档线,未被河南司法警察职业学院录取,但河南司法警察职业学院未招满学生并降低20分,140分征集志愿,我觉得这与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录取政策、报志愿政策不一致,对我弟弟也是不公平,希望相关部门能重视也给我弟弟一次机会。@河南教育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现我院对微博中相关言论做如下声明:

    8月8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对我院本省高职高专批次进行1:1的平行志愿投档,并投档满额,文科最低326分,理科最低241分,我院在阅档后,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对2名考生进行了退档处理,致使该批次空余2个计划名额,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关于“平行志愿一次性投档录取后,未录满的计划向社会公布征集志愿”的相关规定,8月10日,省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了征集志愿的院校名单,所有院校备档线均为140分,因我院有2个空余计划,也在征集志愿院校范围之内,备档线同为140分。8月11日,我院参加了征集志愿录取,省招生办公室按1:1投档,投档的2名考生均被我院录取,最低分为423分。

    综上所述,按照我省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该生系因分数低,未能投档至我院而未被录取,我院并不存在违背我省招生录取政策的行为。

    特此声明。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