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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师范学院奖助学贷政策

日期:2021-11-03 11:53:26

为鼓励我校学生努力学习,积极进取,保证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凡在我校就读的品学兼优的学生都有资格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专业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家庭经济条件确有实际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一、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奖励8000元。奖励对象: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标准每生每年5000元。奖励资助对象:用于奖励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

三、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助学金标准每生每年4300元;二等助学金标准每生每年3300元;三等助学金标准每生每年2300元。资助对象: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凡在我校就读的师范专业学生可享受师范学生专业奖学金。

五、凡在我校就读的品学兼优的非师范学生,有资格申请优秀学生奖学金。

六、“珠江·恺撒堡”奖学金,金额3万,奖励对象为音乐与舞蹈学院钢琴专业的学生。

七、校长奖学金,每生1万元,奖励对象为品学兼优的四年级学生。

八、凡在我校就读的家庭经济条件确有实际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