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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日期:2021-11-08 14:10:37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校内专业代码:1303091)

 

一、专业简介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开办于2013年,是培养从事播音主持、节目策划、采编制作等工作的复合型专业人才的本科专业。本专业依托内蒙古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的现有师资和内蒙古广播电视行业的专业人才,建立了一支由专任教师和外聘教师构成的师资队伍,他们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高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本专业拥有完备的实验教学条件,建有录音棚、新闻演播大厅、虚拟演播实验室和全媒体新闻实验室等9个实验室,拥有内蒙古广播电视台等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习基地,能够满足专业实践教学要求。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秉承“依托既有学科,突出专业特色”的培养宗旨和“厚基础,重实践”的培养原则,培养具备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播音学和戏剧与影视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广播、电视、网络等传媒机构和其他相关机构从事播音主持及新闻传播其它业务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三、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中国播音学,以及艺术学、戏剧与影视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接受普通话发音、播音发声、有声语言表达、广播电视节目和栏目播音主持创作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有声语言艺术创作和播音主持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播音学、艺术学、戏剧与影视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并掌握与本专业相关的政治、历史、经济等多学科知识。

2.掌握标准的普通话,具备良好的播音主持发声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具备新闻、综艺、社教等专题节目的播音主持能力,具备文学作品朗诵和影视剧演播、配音的创作能力。

3.熟悉党和国家的新闻宣传报道方针、政策及相关法规,具备新闻宣传报道和节目制作的能力,熟练运用基本的传播技术和设备。

4.掌握文献检索及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备进行初等科学研究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应变能力。

5.具备英语听、说、读、写、译的基本能力和使用网络、计算机的基本能力。

四、主干学科

 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

五、专业类基础课

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外国文学 、语言学概论、艺术概论、新闻学概论、传播学概论、广播电视概论、新闻采访与写作。

六、专业核心课

播音主持艺术导论、普通话语音与播音发声、播音创作基础、广播节目播音与主持、电视节目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口语表达。

七、专业实验与实践教学环节

主要专业实验:普通话语音及普通话水平测试实验、 播音发声实验、语言表达实验、文艺作品演播及影视剧配音实验、广播节目主持实验、电视节目主持实验、出镜现场报道实验、广播和电视节目制作实验。

主要实践教学环节:各个学习阶段的专业实训与实践;到广播电视媒体见习、实习与毕业实践;通过教学第二课堂组织开展各种专业比赛和大学生创新训练;参与广播电视媒体和社会组织的主持人大赛等各种专业比赛;课程实验报告和毕业论文(设计);新闻调查和节目制作作品等。

八、修业年限

学制4年,允许学习年限为3~6年。

九、毕业学分要求及结构

准予毕业总学分数为150学分,其中

(一)通识教育课52学分,占总学分的34.7%;专业教育课88学分,占总学分的58.7%,包括专业类基础课30学分、专业核心课30学分、专业方向课28学分;科研训练与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10学分,占总学分的6.6%。

(二)必修课106学分,占总学分的70.7%;选修课44学分,占学分总数的29.3%。

 (三)实践教学环节70.5学分,占毕业总学分的47.0%。

十、授予学位

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并符合学校有关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本人申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十一、教学计划

见附件。

十二、其他要求

本专业学生须修读12学分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覆盖全部5个模块,每个模块选修2学分。此外,须在“数学方法与自然认识”“工程技术与科技创新”两个模块中再选修2学分。不得选修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开设的课程。

编辑出版学专业

(校内专业代码:0503051)

 

一、专业简介

编辑出版学专业开办于2008年,是培养适应现代出版产业需求的复合型专业人才的本科专业。本专业拥有自治区级新闻传播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有“全媒体新闻实验室”等9个专业实验室,建有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本专业共有专任教师17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3人,讲师10人。70%的教师拥有博士学位,大多数毕业于国内知名院校,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学缘结构较为合理。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立足编辑出版学科内在规律,着眼编辑出版事业发展实践,从社会文化生产、文化传承、文化积累的需要出发,培养具备系统的编辑出版理论素养与实践技能,富有创新精神,能胜任书刊编辑、出版、数字出版等领域的业务和管理工作的复合型编辑出版人才。

三、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编辑出版理论和编辑出版实务的基本知识,接受编辑出版研究和数字出版技能以及表达能力的基本训练,具有理论分析、市场调查研究等多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编辑出版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熟悉编辑出版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中外编辑出版事业史和编辑出版思想史,对相关的社会科学、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有一定的了解;

2.熟练掌握编辑选题策划、出版物制作与生产、电子出版技术等业务技能,能够承担编辑出版业务流程中的具体分工或整体协调任务,拥有较强的业务创新能力;

3.熟练掌握以出版物经营为中心的市场营销知识及相关的经济学知识,以出版管理为中心的资源组织及行政管理知识;

4.具备综合性的编辑出版信息资源开发、加工以及创造性思维、创新实验和科学研究能力;

5.具备计算机应用和网络应用能力,熟悉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较强的获取信息和知识的能力以及初步的编辑出版研究能力。

四、主干学科

新闻传播学、中国语言文学。

五、专业类基础课

实用现代汉语、古代汉语、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外国文学、传播学原理、社会学原理。

六、专业核心课

编辑出版原理、中外编辑出版史、书刊编辑学、网络编辑与出版、出版选题策划、期刊设计与出版、互联网思维与数字出版技术、出版物市场营销与管理、出版法规与数字版权、中外出版产业。

七、科研训练与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

包括学术前沿讲座、专业实践、出版社实习、社会调查及大学生创新训练、毕业论文写作等。

八、修业年限

学制4年,允许学习年限为3~6年。

九、毕业学分要求及结构

准予毕业总学分数为149学分,其中

(一)通识教育课52学分,占总学分的34.9%;专业教育课87学分,占总学分的58.4%,包括专业类基础课27学分、专业核心课36学分、专业方向课24学分;科研训练与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10学分,占总学分的6.7%。

(二)必修课109学分,占总学分的73.2%;选修课40学分,占学分总数的26.8%。

(三)实践教学环节42.5学分,占毕业总学分的28.5%。

十、授予学位

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并符合学校有关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本人申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十一、教学计划

见附件。

十二、其他要求

本专业学生须修读12学分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覆盖全部5个模块,每个模块选修2学分。此外,须在“数学方法与自然认识”“工程技术与科技创新”两个模块中再选修2学分。不得选修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开设的课程。

新闻学专业

(校内专业代码:0503011)

 

一、专业简介

新闻学专业开办于1987年,是经教育部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全区第一个新闻传播类本科专业。现有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MJC)授权点。本专业是自治区级品牌专业,拥有自治区级精品课2门,校级视频公开课1门。拥有自治区级新闻传播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有“全媒体新闻实验室”等9个专业实验室,建有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拥有丰富的实践教学资源,对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发挥着重要作用。本专业共有专任教师17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3人,讲师10人。70%的教师拥有博士学位,大多数毕业于国内知名院校,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学缘结构较为合理。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能够在各类媒体从事新闻采访、写作、编辑、评论、摄影等新闻实务以及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新闻宣传的复合型人才。本专业毕业生应该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科学的思维方法、厚实的人文学科基础知识、宽阔的国际视野和精湛的新闻传播技能。

三、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人文与社会科学的基本知识,掌握新闻传播历史和基本理论,接受新闻传播实践的训练,具备利用多种传播媒介从事新闻传播活动的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  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人文情怀、道德品质、协作意识、文化修养以及健康的体魄;

2.  宽厚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具备多学科知识背景与综合思维能力;

3.  掌握新闻传播学基本理论,熟悉中外新闻事业的历史,了解中国国情及与新闻传播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坚守职业伦理道德;

4.  具备采访、写作、编辑、评论以及摄影摄像等专业技能;

5.  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四、主干学科

新闻传播学。

五、专业类基础课

古代汉语、实用现代汉语、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外国文学、传播学原理、社会学原理。

六、专业核心课

新闻学原理、中外新闻传播史、新闻采访与写作、新闻编辑、新闻摄影、网络传播与全媒体技术、新闻评论写作、音视频节目制作、媒介经营与管理、媒介伦理与法规。

七、科研训练与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

包括学术前沿讲座、专业实践、媒体实习、社会调查及大学生创新训练、毕业论文写作等。

八、修业年限

学制4年,允许学习年限为3~6年。

九、毕业学分要求及结构

准予毕业总学分数为150学分,其中,

(一)通识教育课52学分,占总学分的34.6%;专业教育课88学分,占总学分的58.7%,包括专业类基础课27学分、专业核心课35学分、专业方向课26学分;科研训练与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10学分,占总学分的6.7%。

(二)必修课108学分,占总学分的72.0%;选修课42学分,占学分总数的28.0%。

(三)实践教学环节49.5学分,占毕业总学分的33.0%。

十、授予学位

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并符合学校有关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本人申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十一、教学计划

见附件1。

十二、双学士学位修读要求

修读本专业双学士学位学生须按开课计划修满48学分课程,在达到授予第一学位基本要求的情况下,不要求写作第二学位论文。教学计划见附件2。

完成双学士学位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并符合学校有关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本人申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十三、其他要求

本专业学生须修读12学分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覆盖全部5个模块,每个模块选修2学分。此外,须在“数学方法与自然认识”“工程技术与科技创新”两个模块中再选修2学分。不得选修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开设的课程。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

(校内专业代码:0501031)

 

一、专业简介

内蒙古大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开设于2010年,原称对外汉语专业。经过几年建设和积累,依托高学历的师资队伍及优良的实践教学基地,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专业优势。本专业以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为依托,以精品课建设、教学团队建设和教学名师建设为重点,专业建设水平不断提高。本专业共有专任教师37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11人,讲师21人,70%的教师具有博士学位,具有良好的学缘结构和合理的年龄结构。目前有自治区级教学名师1名,自治区级教坛新秀1名,自治区级教学创新团队1个,自治区级精品课程3门,校级视频公开课程2门,资源共享课程1门。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较扎实的汉语和英语基础知识,具有较高的人文素养,具备中国文学、中国语言文字、中国文化、跨文化交际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与能力,对中外文化交往有较全面的了解,能在各职能部门、各类学校、外贸机构、文化交流与管理机构、新闻出版单位及企事业单位从事与语言文化传播交流相关工作的中国语言文学学科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汉语言及中国文学、中华历史文化方面的基础知识,接受人文社会科学的基本训练,掌握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开展语言文字工作、汉语国际教育以及国际文化交流实践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语言学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

2.具备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的专业技能,具备双语写作、表达能力。 在汉语言文字方面,具有良好的口语和书面语表达能力,在外语方面,具有较强的听、说、读、写、译的能力。

3.熟悉中外文学和文化的基本知识,具有一定的跨文化交流能力;了解对外交往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具有一定的外事活动能力。

4.具备较好的创新素质,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

四、主干学科

中国语言文学。

五、专业类基础课

中国古代文学、语言学概论、古代汉语、中国现当代文学、外国文学、基础写作。

六、专业核心课

中国文化概论、对外汉语教学概论、现代汉语、第二语言习得、应用语言学、英语听说、英汉互译、英语写作。

七、科研训练与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

对外汉语教学实践、语言田野调查与调查报告撰写、对外汉语教学热点问题研讨、语言学学术论文写作训练、大学生创新训练等。

八、修业年限

学制4年,允许学习年限为3~6年。

九、毕业学分要求及结构

准予毕业总学分数为156学分,其中

(一) 通识教育课52学分,占总学分的33.3%;专业教育课94学分,占总学分的60.3%,包括专业类基础课32学分、专业核心课36学分、专业方向选修课26学分;科研训练与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10学分,占总学分的6.4%。

(二)必修课114学分,占总学分的73.1%;选修课42学分,占学分总数的26.9%。

(三)实践教学环节34学分,占毕业总学分的21.8%。

十、授予学位

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并符合学校有关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本人申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十一、教学计划

见附件。

十二、其他要求

本专业学生须修读12学分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覆盖全部5个模块,每个模块选修2学分。此外,须在“数学方法与自然认识”“工程技术与科技创新”两个模块中再选修2学分。不得选修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开设的课程。

汉语言文学专业

(校内专业代码:0501011)

 

一、专业简介

内蒙古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有近60年的办学历史,是培养从事与汉语言文字运用相关工作的中国语言文学学科复合型人才的本科专业。本专业已建成以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为依托,以精品课建设、教学团队建设和教学名师建设为重点的自治区级品牌专业。本专业共有专任教师37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11人,讲师21人,70%的教师具有博士学位,具有良好的学缘结构和合理的年龄结构。目前有自治区级教学名师1名,自治区级教坛新秀1名,自治区级教学创新团队1个,自治区级精品课程3门,校级视频公开课程2门,资源共享课程1门。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以培养汉语言文学专业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为目标,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文化教育以及新闻出版、传媒机构提供从事汉语言文字运用工作的优秀人才。

三、培养要求

本专业秉持创新教育理念,坚持教学科研相统一,优化课程体系结构,实施通识教育基础上的宽口径专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一、二年级按类教学,实施通识教育和专业类基础课程和核心课程教育,三、四年级进行宽口径专业教育,同时注重学科专业交叉与融合,开展科研训练与综合性实践教学,增加讨论、合作性教学环节。

学生在4年时间内不但需要系统掌握与语言文字、文学艺术相关的专业知识,而且要了解国家关于语言文字、文学艺术及文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学会综合运用所学知识鉴赏、分析有关语言、文学和文化现象,拥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较高的审美品味及和谐健康的人格。具体要求:

1.系统掌握汉语言文学的基本理论,具有扎实的基础知识,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2.具备解决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学术问题的基本能力,了解专业前沿问题和发展前景。

3.身心健康、人格健全,具有博雅上进的整体面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视野开阔,拥有批判性思维、团队合作精神与自主创新能力。

4.掌握一门外语,具备基本的电脑和互联网操作技能。

四、主干学科

中国语言文学。

五、专业类基础课

中国古代文学、古代汉语、基础写作。

六、专业核心课

语言学概论、文学概论、现代汉语、中国现代文学、中国当代文学、外国文学。

七、科研训练与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

包括学术前沿讲座、教学实习、语言调查、文学现象讨论、写作实践、民俗和民间文学调查以及大学生创新训练、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写作等。

八、修业年限

学制4年,允许学习年限为3~6年。

九、毕业学分要求及结构

准予毕业总学分数为156学分,其中

(一)通识教育课52学分,占总学分的33.3%;专业教育课94学分,占总学分的60.3%,包括专业类基础课28学分、专业核心课34学分、专业方向课32学分;科研训练与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10学分,占总学分的6.4%。

(二)必修课108学分,占总学分的69.2%;选修课48学分,占学分总数的30.8%。

(三)实践教学环节28学分,占毕业总学分的17.9%。

十、授予学位

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并符合学校有关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本人申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十一、教学计划

见附件1。

十二、双学士学位修读要求

修读本专业双学士学位学生须按开课计划修满48学分课程,在达到授予第一学位基本要求的情况下,不要求写作第二学位论文。教学计划见附件2。

完成双学士学位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并符合学校有关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本人申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十三、其他要求

本专业学生须修读12学分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覆盖全部5个模块,每个模块选修2学分。此外,须在“数学方法与自然认识”“工程技术与科技创新”两个模块中再选修2学分。不得选修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开设的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