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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学院
一、专业简介
内蒙古大学哲学专业始建于1971年,1978年12月成立内蒙古大学哲学系,1979年招收了79级哲学专业研究生班和蒙哲师资班,1980年招收首届本科学生。1996年12月内蒙古大学成立了人文学院。1998年,哲学系获得科技哲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02年获得马克思主义哲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08年2月成立内蒙古大学哲学学院。2010年,哲学学院成功获批哲学一级学科授予权。
哲学学院现有1个自治区品牌专业、1个自治区重点学科、1个自治区人才培养基地、5门区级精品课程、2个内蒙古自治区教学团队、2个校级科研平台、2个校级文科学术创新团队。目前,哲学学院有教职员工23人,其中教师系列21人、教辅2人。教师系列中教授6人、副教授2人,博士学位获得19人、在读博士1人,其中,教育部哲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入选内蒙古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入选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1人,入选自治区“32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2人,入选“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第一层次人选1人。
二、培养目标
为国家和自治区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适应全球化与现代化需要的、具有较高哲学理论素养、较强逻辑思辨能力,且知识结构完善、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突出、精神人格健全的品学兼优、德才兼备的哲学专业人才,能够在国家机关、高校院所、新闻出版、文化部门以及各种企事业单位从事管理、教学、科研、宣传等工作。
三、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系统掌握中外哲学基本理论和发展线索,具有广博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知识,具有全球化视野,关注社会现实和国计民生,具有创造性思维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语言表达能力;本专业学生需要熟练掌握至少一门外国语及计算机操作技能,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健康心理状态,体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四、主干学科
哲学。
五、专业类基础课
哲学导论、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哲学史、西方哲学史、中国哲学史、逻辑学。
六、专业核心课
现代西方哲学、科学技术哲学、伦理学、宗教学、美学、中国哲学原著研读、西方哲学原著研读、马克思主义哲学原著研读、科学技术哲学原著研读。
七、科研训练与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
大学生创新训练、学年论文、毕业论文/设计、第二课堂。
八、修业年限
学制4年,允许学习年限为3~6年。
九、毕业学分要求及结构
准予毕业总学分为150学分,其中
(一)通识教育课51学分,占总学分的34.0%;专业教育课89学分,占总学分的59.3%,包括专业类基础课37学分、专业核心课28学分、专业方向课24学分;科研训练与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10学分,占总学分的6.7%。
(二)必修课110学分,占总学分的73.3%;选修课40学分,占总学分的26.7%。
(三)实践教学环节23学分,占总学分的15.3%。
十、授予学位
完成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并符合学校有关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本人申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授予哲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