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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艺学院
日期:2021-11-29 09:58:27
表演(音乐表演类、面向山西、浙江、广东招生,需通过相应省份声乐类统一考试)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较高艺术修养和创造性思维能力,系统掌握扎实的演唱、舞蹈、表演能力,胜任声乐演唱、声乐教学、群众文艺及演艺策划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音乐基础理论、声乐演唱、表演基础、形体基础、舞蹈、剧目、钢琴演奏、合唱与指挥、视唱练耳、音乐欣赏、中外音乐史、艺术概论、文学修养课程等。
就业方向:1、国内各级各类专业艺术院团专业演员。2、中小学音乐教师。 3、各级各类群众文化艺术团体专业培训教师(文化馆、少年宫、艺术培训机构等)。4、电视台、电台、演艺公司节目制作、项目策划人员。5、企事业单位文宣、工会等部门文化干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