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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
一、专业介绍
西北大学汉语文学专业肇端于1902年陕西大学堂所设中学门与西学门之文语科,在西北高校同类专业中历史最为悠久。1923年西北大学文学院就设有中文系。1981年获批中国古代文学、文艺学硕士点,为国务院批准的首批硕士授权点。1988年获准为陕西省省级重点学科。2003年中国古代文学批准为博士授权点。2011年中国语言文学获批为一级学科博士点。汉语言文学专业为教育部特色专业、陕西省名牌专业、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目前,拥有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宗教学、美学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设有中国语言文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被誉为“作家摇篮”“唐代文学研究重镇”和“西北文艺批评重镇”。
本专业肩负着萃取、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文化的重任,培养学生具有扎实的人文学科基本知识和较高文学理论素养,具有较强的文学艺术修养和鉴赏能力,较强的写作能力和表达能力,兼具理论修养、实践能力和国际视野,能够解决一般学理问题和实践问题的复合型人才,使学生既能成为本学科及相近学科专门研究人才的来源,又能适应社会各行业的广泛需要。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为教育部特色专业、陕西省名牌专业、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本专业肩负着萃取、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文化的重任,培养学生掌握扎实的人文学科基本知识,掌握系统的汉语言文学基本理论,具备较强的文学感悟能力、文献典籍阅读能力、审美鉴评能力和运用母语进行书面、口头表达的能力,成为兼具人文素质、理论修养、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适合在文化管理、教育科研机构和新闻出版等部门从事汉语言文学教学与研究、文学创作与批评、文秘等工作,或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事文秘或宣传等工作。
三、培养规格
1.素质要求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要求学生政治合格,具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修养、健康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达到国家大学生体能测试标准。
2.拥有较好的沟通技巧和团队工作能力,自觉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
3.掌握基本的工具性知识,包括外语、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应用、数据库应用、文献检索、人文学科研究方法、论文写作等方面的知识。
4.系统掌握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基础知识,掌握文献检索与阅读的基本方法,具备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的科研创新能力。
5.了解与汉语言文学专业相关的历史、哲学、艺术、心理学、社会学等方面的知识。
6.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具备较强的文本阅读能力和鉴赏批评能力。
四、课程模块设置与学分学时分配
1.汉语言文学专业课程体系由四大模块组成
(1)通识通修课程模块(49学分):包括通识教育课(含新生研讨课)、思想政治课、军事课和分层次通修课。其中,通识教育课10学分,即新生研讨课之外,要求在学校提供的通识选修课中选修8学分;思想政治课17学分,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形势与政策、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军事课3学分,包括军事理论、军训;分层次通修课19学分,包括数学文化及一元微积分初步、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体育。
(2)学科专业课程模块(53学分):即学科平台课程与专业核心课程,本模块课程均为必修课程。
(3)开放选修课程模块(32学分):开放选修课程模块(32学分):包括本专业选修课(16学分)、跨专业选修课(10学分)、公共选修课(6学分)。
(4)其他模块(14学分):包括毕业论文(8学分)、学年论文(2学分)以及创新创业教育实践(4学分)。本模块均为必修学分。
2.汉语言文学专业教学计划学时学分结构表
汉语言文学专业教学计划学时学分结构表
课程类别 | 学时数 | 百分比(%) | 学分数 | 百分比(%) | |
通识通修课程 | 882 | 33.1 | 49 | 33.1 | |
学科专业课程 | 954 | 35.8 | 53 | 35.8 | |
开放选修课程 | 576 | 21.6 | 32 | 21.6 | |
毕业论文/设计 | 144 | 5.4 | 8 | 5.4 | |
学年论文 | 36 | 1.4 | 2 | 1.4 | |
创新创业教育实践 | 72 | 2.7 | 4 | 2.7 | |
合计 | 2664 | 100 | 148 | 100 | |
毕业需要达到的最低学分数 | 148学分 | ||||
3.汉语言文学专业各教学环节时间分配表
汉语言文学专业各教学环节时间分配表
数 学年 | 理论 | 实践 | 考试 | 学年论文 | 毕业论文或设计 | 总计 | |
一 | 第一学期 | 18 | 1+1* | 1 | 20 | ||
第二学期 | 18 | 1+1* | 1 | 20 | |||
二 | 第三学期 | 18 | 1+1* | 1 | 20 | ||
第四学期 | 18 | 1+1* | 1 | 3* | 20 | ||
三 | 第五学期 | 18 | 1+1* | 1 | 20 | ||
第六学期 | 18 | 1+2* | 1 | 3* | 20 | ||
四 | 第七学期 | 18 | 1+3* | 1 | 20 | ||
第八学期 | 9 | 8 | 17 | ||||
合计 | 135 | 7+10* | 7 | 6* | 8 | 157 | |
备注:实践包含实验、实习、社会实践等;加*的教学环节与理论课教学在时间上穿插进行 | |||||||
五、修业年限、学分要求与授予学位
修业年限:四年
学分要求:148学分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学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