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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

日期:2022-02-19 09:19:33

莆田学院音乐学院成立于2013年,其前身为1996年开设的莆田高等专科学校艺术系的音乐专业。学院遵循学校确立的“应用型、地方性、开放式、特色化”的人才培养定位,遵循“夯实基础,注重应用,强化能力,提高素质”的人才培养理念,努力培养“在讲台上是个称职的教师、在舞台上是个优秀的演员、在艺术活动中是个活跃的组织者”应用型专业人才,建设具有特色学科优势的高等音乐人才培养基地。   

近年来,学院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已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29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15人,讲师11人、助教1人,拥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27人,拥有博士以上学位教师4人,其中7位教师曾留学欧美。学院教师在专业能力、教学水平、科学研究方面具有较强的实力,截至目前在各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音乐作品三百余篇(部),获得省级以上课题近二十个。

学院办学特色显著,现有音乐学(师范类、专升本)、音乐表演两个本科专业,下设公共与史论、声乐、键盘、管弦乐与舞蹈四个教研室和莆仙音乐研究中心,并设有被列为福建省非遗传承基地的梆鼓咚传习所。此外,学院开设莆仙戏文化传播人才培养特色班,旨在培养服务古老莆仙戏文化传承与发展的高层次传播人才,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举措化在特色课程之中。

学院座落于莆田市荔城区紫霄山下,环境优美,办学条件优良,现有教学楼一座、琴房楼一座、音乐厅一座,总面积近15000平方米院藏图书资料近千册,音像资料400余盒,钢琴200余台,中西乐器四百余件,教学设施一流,教学设备齐全。

学院成立音乐学院艺术团,下设合唱团、民乐团和舞蹈团等,由学院骨干教师指导、在校大学生组成,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艺术实践活动,积极参加各类比赛和演出,捷报频传。先后11次在全国性比赛中获奖,近30次在福建省专业比赛中获金奖,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学院积极推行教学改革,立足专业特色,注重个性发展,突出艺术实践,实施艺术实践“五个一”工程:每月举行一次月末音乐会;每个年级举办一场艺术实践汇报晚会或音乐会;每个毕业班举办毕业汇报晚会或音乐会;每年举办一场教师专业技能汇报音乐会;每个方向的学生毕业前举办专场个人音乐会。同时每年还举办声乐比赛、器乐比赛和音乐教师基本功技能竞赛,并组织师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专业赛事,成果显著,近百人次在国家级、省部级各类专业比赛中获奖。此外,学院师生曾多次参加中央电视台“心连心”、“激情广场”、“星光大道”等大型节目的表演或比赛;在第五届世界佛教论坛、第三届“妈祖杯”海上丝绸之路国际羽毛球挑战赛、第二十五届世界技巧锦标赛、福建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等大型赛会开闭幕式文艺晚会参与重要表演,为地方文化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学院不断通过“学”、“践”结合、以赛促学的方式,提高学生的艺术实践能力,力求培养一专多能,全面发展,具有竞争力的音乐专业应用型人才。办学以来,已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音乐教育和音乐表演人才,毕业生就业率连续五年达99%以上,考研上线率逐年攀升,分别考取中国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厦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等国内外高校研究生,毕业生的整体综合素质能力得到了社会及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

音乐学专业(师范)

本专业培养适应国家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要求,有高尚师德教育情怀,有妈祖大爱精神,有扎实的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掌握音乐学教育基本理论及音乐课程教学改革理论,具有突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美育素养,并具有创意、创新、创业意识,热爱中学音乐教育,具有音乐教学、班级管理、教育教学研究与专业自主发展能力,能够终身学习并具有一定特长,能够在城乡中学等教育部门从事音乐教学和管理等工作,集“能教、能演、能组织”于一身的合格教师。

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主干课程: 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声乐、钢琴、弹唱、形体舞蹈、钢琴伴奏、合唱与指挥、曲式与作品分析、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外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

毕业生适宜在中小学、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从事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方面工作。

音乐表演专业

本专业培养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建设与发展需要,具有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意创新创业意识,具备系统掌握音乐表演基本理论知识、比较扎实的表演基本功与较强的实践能力,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能在琴行和传媒公司等岗位相关应用领域,胜任音乐领域的教学工作、文艺活动的策划、统筹和组织工作、音乐产业的管理等工作。能够不断学习并具有一定特长、“懂表演、擅实践、会组织”的应用型音乐表演专业人才。

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主干课程:声乐、乐器演奏、表演艺术与实践、音乐产业管理与策划、合唱指挥、键盘和声、晚会编导、活动策划与组织、声乐表演、声乐教学法、器乐教学法

毕业生适宜在表演类、传媒类、教育类、事业单位、创业类、销售类、娱乐类单位从事音乐领域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