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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概况
公共管理学院目前开设有法学、行政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三个本科专业,下设法学、行政管理与劳动和社会保障等三个专业教学系;该院现有两个省级研究基地(湖南省公共政策与经济发展研究基地和湖南省法务会计研究基地)、两家研究所(法务会计研究所和经济法研究所)、两个专业实验室(公共管理综合实验室和法学综合实训实验中心);公共管理学在2018年被确定为湖南省“双一流”学科的“应用特色学科”建设项目,行政管理为湖南财政经济学院重点建设学科。
全院现有在职教师22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8人,博士8人(含在读1人);为了实现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从业界外聘教师20人。现有硕士生导师4人,省级中青年骨干教师5人,省级教学能手2人,具有海外留学或者访学经历的教师6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1人,“双师型”教师比达85%以上。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471人。
近五年,本院教师承担国家社科基金课题2项、省级课题16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国家级权威期刊、CSSCI等核心期刊发表25篇),出版专著教材10余部。
专业介绍
1.法学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熟悉会计学、审计学的基本理论,具有扎实的法务会计专业理论基础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合理的知识结构,具备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高效高质量法律服务能力与创新创业能力,能综合运用法律、会计、法务会计的知识、方法和技能,在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中介机构、行政执法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从事法律、法务会计、风险防控、纪检监察、财务舞弊甄别等工作的,德法兼修、德才兼备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律史、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法律职业伦理、经济法、商法、财税法、证据法、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中级财务会计、法务会计、舞弊审计、财务报表分析。
就业去向:毕业生能够在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事业单位从事法律、法务会计、风险防控、纪检监察、财务舞弊甄别等工作。
2.行政管理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致力于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精神,扎实掌握行政管理、经济管理领域的基础知识,具有公共管理、政策执行和法治行政的理论素养及实践操作技能,具备较强的领导决策能力、政策执行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能够在公共行政机关、党务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实体从事行政管理、人事管理、社会工作、政策研究、外事交流、宣传策划、办公秘书等相关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西方经济学、政治学、管理学、统计学、公共政策学、经济法、社会学、行政管理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领导学、秘书学、国家公务员制度、公文写作、人力资源管理、绩效管理。
就业去向: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非政府组织和社会团体从事行政管理、人事管理、社会工作、政策研究、外事交流、宣传策划、办公秘书以及相关教学、科研方面的工作。
3.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以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具备扎实的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社会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并掌握劳动与社会保障领域的管理技术与方法,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够在各级各类组织中从事劳动与社会保障管理与实务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统计学、劳动经济学、公共政策学、社会学概论、社会保障概论、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保险学、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与社会救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劳动争议处理。
就业去向:各级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人事管理部门、政策研究部门、企业与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保险公司等从事劳动与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制定与组织管理工作,也可在社区服务部门、劳动仲裁机关、律师事务所等部门从事劳动与社会保障方面的实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