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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 2025年招生章程

日期:2025-05-28 11:33:09

郑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

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为了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郑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新郑市中华北路199号。

 学历证书发放: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郑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条 基本情况:郑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方案,确定招生录取名单,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具体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十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落实阳光招生政策,学校监察审计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考生的正当权益,并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对反映招生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视情节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371-85950035

 

 

第四章 招生对象和招生计划

 

十三 招生对象已通过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十四条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本校的分专业招生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通过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按照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择优录取,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当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对于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其调剂录取计划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执行河南省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八条 各专业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不限,但考生入校后均以英语安排教学。

第十 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 收费标准以及奖、助学金设置

 

十条 收费标准

按照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具体各专业学费详见专业信息表,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生/年(人间)1300元/生/年(六人间)。

二十一 学校奖贷学金设置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

1.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

2.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录取后,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也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3.奖学金:对表现优异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4.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5.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第七章 附则

 

二十二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郑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中华北路199

邮政编码:451161

学院网址:www.zzfec.edu.cn

咨询电话:0371-86569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