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拟批准35项全国性竞赛,高考可加分吗?
近日,教育部公示了2020-2021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拟确定35项全国性竞赛活动,举办时间原则上为2021年8月前。人员聚集的竞赛具体举办时,主办单位须报举办地疫情防控部门同意。名单公示期为2020年7月1日至7日。至此,2019年公布的竞赛项目举办周期已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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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写明联系电话。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请于2020年7月7日之前通过信函邮寄,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教育部基础教育司,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基础教育司(邮政编码:100816) 电子邮箱:jybjj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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