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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二批录取工作将于7月30日至8月1日进行
来源:河南升学网
发布时间:2023-07-28

  根据2023年普通高招录取日程安排,本科二批录取工作将于7月30日至8月1日进行,8月2日进行征集志愿。

  录取时间

  7月30日—8月1日

  征集志愿填报时间

  8月2日9:00—18:00

  录取的院校或专业

  除参加本科提前批和本科一批录取的院校和专业之外的其他高校本科专业。

  投档模式

  本科二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

  即:由高考成绩总分加上照顾政策分值后生成排序成绩(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排序),按排序成绩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

  模拟投档

  本科二批在正式投档前进行模拟投档,省教育考试院按计划数105%以内适当比例向高校提供上线生源情况,高校应根据本校计划和生源分布情况,合理提出调档比例意见,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校调档比例意见进行模拟投档。

  高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校最终确定的调档比例进行正式投档。

  征集志愿

  填报征集志愿应注意:录取时对生源不足的学校,公开征集志愿。届时,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选择填报征集志愿。考生应确认自己尚未被任何院校录取,已被录取、预录取及阅档状态的考生不可填报。

  剩余计划量大的院校或专业可能会降分征集志愿,考生应进一步查阅拟报高校招生章程的对应内容,全面了解专业情况和学费标准。征集志愿投档时,以当次征集的志愿为投档依据,即使原来报有这些学校志愿,也须重新填报。

  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录取流程结束后,高校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远程网上录取系统核准的录取名单签发考生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并将考生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一并寄发给考生。

  提醒广大考生,升学志愿是考生意愿的体现,也是考生对录取院校的书面承诺,录取时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严格按志愿投档,被录取后应如期到校报到。按所报志愿录取后不报到,既浪费宝贵的招生计划,浪费高校的教育资源,客观上也占用了他人的升学机会。

  为维护入学机会公平,教育考生增强诚信意识、履行志愿约定,对于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不履行志愿约定的考生,当批次录取电子档案停止运转;结合我省平行志愿各批次志愿设置数量总体增加等因素,对上一年录取后不入学实际就读等造成招生计划浪费的,本年度报名参加高考,在实行平行志愿的各批次(类别),允许其填报志愿的数量不超过4个;

  对本年度录取后不入学实际就读等造成招生计划浪费的,下一年报名参加高考,仍将根据我省志愿设置情况适度限制其填报志愿的数量。考生履行志愿约定情况将如实记入其电子档案。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从2023年招生起,往年被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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